车辆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的情况主要包括九种,分别为:
(1)战争、军事冲突或暴乱;
(2)酒后开车、无有效驾驶证、人工直接供油;
(3).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;
(4)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失窃或停放期间翻倒;
(5)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;
(6)自然磨损、朽蚀、轮胎自身爆裂或车辆自身故障;
(7)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,未经必要修理,致使损失扩大部分;
(8)保险车辆遭受《机动车辆保险条款》第1条各款所列灾害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停业、停驶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;
(9)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。